近年来,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强化措施,规范管理,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保持了征收入库额度的持续增长,始终保持征管工作在全国的领先水平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矿产品价格持续上涨,矿产品销售收入和补偿费应征数额逐年增加。
为有效解决拖欠补偿费问题,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,去年以来,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加大新发生补偿费征收力度的同时,着力加大了清欠工作力度。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,各地加强领导,强化措施,突出重点,开创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的新局面。
一是组织开展对全省煤、石油、铁、金等19个重点矿种的矿山企业补偿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,全面摸清企业欠缴补偿费的真实情况。
二是要求管理相对人一方面要抓紧上缴去年发生的补偿费,避免新的拖欠,同时制订欠缴补偿费的补缴计划,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分期、分批进行补缴。
三是将补偿费征收与强化采矿权管理、年度检查等管理工作相结合。凡欠缴补偿费且不制订补缴方案的,不予办理采矿登记相关手续,年度检查定为不合格。
四是对不按规定缴纳补偿费的,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理,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,矿山企业普遍提高了对依法履行义务的认识,认真制订了补缴方案,并积极筹措资金,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。2007年度,我省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创历史新高,全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5.35亿元,是2006年征收入库额近3倍。下一步国土资源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征收工作力度,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,全面清欠和征收补偿费,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。
来源:省国土资源厅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