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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内容明细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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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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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窗口 |
国土资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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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 |
行政许可 承诺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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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范围 |
临沂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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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依据 |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三条、第六十条、第六十一条、《山东省实施<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第二十四条、第四十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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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 |
1、申请人的申请资料(申请书、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、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);
2、规划条件通知书或规划意见书;
3、项目批准、核准或备案等立项资料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、地质灾害及压覆矿床证明;
4、用地预审意见;
5、平面布置图;
6、用地勘测定界图;
7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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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时限 |
15个工作日 |
法定时限 |
2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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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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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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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上网预审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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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
批
流 程 |
第一步 |
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到国土局窗口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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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 |
承办人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,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的予以受理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《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》,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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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 |
分管领导召集集体会审,形成集体会审意见,根据会审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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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 |
根据局长办公会研究意见拟定请示,由局领导签批后上报市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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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步 |
根据市政府签批意见,对符合要求的下达批复文件;对不予批准的,出具《申办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》并说明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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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表下载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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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置条件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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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置单位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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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人 |
马祥东、姜召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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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联方式 |
联系电话 |
咨询服务电话:0539-8053042 传真:0539-8053041
监督投诉电话:0539-8130715、80530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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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|
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-1号市政务大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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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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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网址 |
单位网址:www.lygtzy.gov.cn 政务大厅网www.lyzwdt.gov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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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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