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真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测绘行政执法,搞好辖区内测量标志的管护工作。
兰山区共有标定地面坐标、高程、重力等地理信息数据的各类测量标志点(三角点、军控点、GPS点)51处。对辖区内各相关单位领取的测绘成果的使用与保存情况进行年检,配合市局搞好地图集的编篡工作。